沃尔克法则是由美联储1979-1987年的前主席、前任美国总统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保罗·沃尔克提出的,其核心是禁止银行从事自营性质的投资业务,以及禁止银行拥有、投资或发起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的理论法则。

  沃尔克法则禁止商业银行从事高风险自营交易,从根本上消除了银行进行对冲基金等高风险投机的可能性,有效限制了大银行衍生品市场交易,极大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同时有助于银行回归其存贷业务,有利于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