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考会计初级职称的人员,应具备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能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除此之外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