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是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回避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中,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尊重。

  回避制度主要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三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