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护费,是指停缓建项目需要的留守人员工资、管理费和维护保养等不形成工作量的费用。具体范围包括为维护停缓建工程不致损坏,而对工程进行的防水、防塌、回填、涂油、抹漆等所需要的费用;停缓建工程已采购入库的设备、材料的保管、保养费用;工程停缓建后待处理人员及必要的留守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等。

  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维护费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由停缓建单位编制维护费用计划,经当地建设银行签证后,按照项目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拨给工程维护费专款解决或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