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债券的受让方是符合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机构类型、资产和投资经历,以及个人资产和投资经历均作出相关规定。

  其中,机构合格投资者类型包括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的私募基金、社会公益基金,以及QFII、RQFII等。

  要求机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且需要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个人合格投资者需在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且需要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属于机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注册会计师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