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分配是指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三次分配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由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提出的。进行三次分配的动力机制是基于社会机制的爱心驱动,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力量,客体不仅包括社会力量捐赠的财产,也包括社会力量所提供的志愿服务,通过奉献时间、技能或专业知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提升弱势群体物资与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