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谈判是指双方就如何提供进出口信贷、组织国际银团融资,在对方国发行债贷、股票、提供资金担保等方面的谈判。这类谈判会涉及到融资的条件、融资的成本、支付的方法、担保的范围以及发展中国家外汇管理问题等。

  融资租赁谈判的主体由出卖方、出租方和承租方三方共同组成。融资租赁谈判的客体涉及到租赁物的选择、购买和提供以及支付租金等多个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综合起来加以商讨。

  融资租赁谈判包括买卖谈判和租赁谈判。买卖谈判中的当事人是出卖方和买受方,租赁谈判中的当事人是出租方和承租方。这两种谈判并非完全独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常常表现为相互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