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活动的防治:

  1、完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转让和流通提供必要的途径,形成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平台。

  2、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使投资者对政券、经营机构、交易行为及交易场所的合法性有明确的认识。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委托经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

  3、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情报交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违法案例和便利对公司发行信息的查询。建立对非法证券活动的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投诉处理和快速打击的各部门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