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要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要考《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经济系列考试(初、中、高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试卷满分为100分,即合格标准为60分。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试卷满分为140分,即合格标准为84分。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