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其中《经济基础知识》是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是专业科目。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总分均为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
初级经济师的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证书。
《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设置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