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的评审机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政策制定、实施与监管。

  经济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其中,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