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是指仅以其名义参加公司设立,实际上并不出资的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形成名义股东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将按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