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要求为84分,初级经济师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两门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40分,合格要求为满分的60%,即84分。

  初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