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和环境部门协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中,其机制任务包括:
1、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
2、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
3、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
4、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5、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
6、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
7、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
协作机制还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制定、成果共享、对外宣传、支持保障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方法,确保税务部门和环境部门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