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考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必须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以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是进入考场的必带证件,否则考生无法进入考场;此外,应考人员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