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中,关联方在第十二章。关联方,指的是当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所构成的关系。

  关联方可以分成三类,分别是存在单方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存在共同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任何单独的个体都不能构成关联方的关系。

  由于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通过对企业的审计,并披露其重要关联方的交易活动,有利于避免企业进行虚假的交易行为,保证了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