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中,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契税指的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的时候,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