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分支专业是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共十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的专业。

  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所设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