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五门的是申请免考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考六门变为考五门)。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免试申请人申请免考时,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