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可以弃考,对后续的考试没有任何影响。如考生报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后未参加,当年作缺考处理,考试成绩为不合格。第二年可继续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年限的计算,是从考生通过的第一门科目的年份开始算起,五年内应完成专业阶段全部科目的考试。如果五年后仍有科目未通过,则第一年通过的科目失效,考生需重新参加失效科目的考试。对于在连续五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六科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取得综合阶段一科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则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