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人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根据财税〔2017〕18号通知,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目前大部分省市残疾人保证金按1.5%比例缴纳。
30人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根据财税〔2017〕18号通知,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目前大部分省市残疾人保证金按1.5%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