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标准不一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可知,高级经济师是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

  针对通过高级经济师考试的人员,“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的使用标准”。

  高级经济师考试却是全国统一的,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考生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的有效期为五年。在这五年内,考生需报名参加评审并通过,方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