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可参与评审的职称为高级职称,其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方式为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其中,副高级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

  国家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初级、中级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科目。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经济师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政策制定、实施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