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税务师免考《财务与会计》一门科目。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的考试。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实施工作,考试原则上一年只举办一次。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