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要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共五门科目。税务师各科考试成绩总分均为140分,及格分数线为84分。考生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门科目考试,才可以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税务师实行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点一般设在省会城市及考生较为集中的地级以上城市。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试。选择在香港地区考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