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员经济补偿财务科目的内容:劳动人员经济补偿,应计入“管理费用——辞退福利”和“应付职工薪酬——经济补偿金”会计科目。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六条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一定条件(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