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资规模的原则为居民原则、金融原则、合并原则和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

  居民原则,即社会融资规模的持有部门和发行部门均为居民部门,外商直接投资、外债和外汇占款均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

  金融原则,即国债发行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但2019年12月起,央行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

  合并原则,即在统计社会融资规模时,要将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合并处理。

  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即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