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师高级职称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考生可从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十个专业类别中选择其一报考。

  参加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考生需要在5年内参加并通过评审,才能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