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初级会计考《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两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次性全部通过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初级会计实务》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经济法基础》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