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都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科目,高级经济师都考《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实行以考代评,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考评结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考生还需在证明有效期内进行评审,考试跟评审都通过才能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