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免考的规定:

  1、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2、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税务师考试科目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税务师考试成绩满分为140分,各科目合格成绩均为84分。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