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会计初级考试条件是: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新疆会计初级考试要求一年考两科,考试科目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同一个考试年度通过两门科目的考试,方可领取证书,如若只有一科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不保留到下一年。单科考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为六十分,试卷总分为一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