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人员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包括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