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初级会计时发现高中毕业证丢失了,若考生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更高学历证明,可以通过出具更高的学历证明进行资料审核;若考生没有更高学历证明,可由原毕业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遗失证明,进行报考。具体考生应咨询当地的考试管理机构。

  初级会计报名条件如下: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