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第三条作了具体规定: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