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市场标准是指用成本加利润的方法,所组成的一种相当于市场价格的标准,以此来确定联属企业之间某种交易的价格,并进行分配。它要求联属企业要遵循正常的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录有关成本费用,然后加上合理的利润作为联属企业间内部产品销售收入分配的依据。其中合理的利润(率)是从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情报资料中取得的。组成市场价格是一种运用顺算价格法计算出来的市场价格。
组成市场标准是市场标准的继续延伸。它一般适用于既无市场标准,又无比照市场标准的情况下,联属企业之间缺乏可比对象的某些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分配。尤其是当联属企业之间发生有关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转让时,必须收取一项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