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和会计中级考试科目如下:
1、税务师科目有五门,包括有《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使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会计中级科目有三门,包括有《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和《财务管理》。
其中,会计中级考试要求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上述三门科目的考试。税务师考试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要求考生需要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上述五门科目的考试,若考生具备免试资格的,则需要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