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门。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中级会计考试实行百分制,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通过。
中级会计师的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采用闭卷、机考形式,考生需要在计算机上获取试题并进行作答。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财政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