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特点包括贷款人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大部分资金,通常占65%-75%,其余由项目主办人投资承担;项目公司是独立于其主办人之外的一个法律实体,对偿还贷款负直接责任,项目主办人只提供有限的保证或担保;由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供应方、项目使用方等)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支持;项目的债务不反映在项目主办人的资产负债表上,是属于资产负债表外的融资),即把一项贷款或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视为“商业交易”,作为商业交易来外理。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特点包括贷款人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大部分资金,通常占65%-75%,其余由项目主办人投资承担;项目公司是独立于其主办人之外的一个法律实体,对偿还贷款负直接责任,项目主办人只提供有限的保证或担保;由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供应方、项目使用方等)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支持;项目的债务不反映在项目主办人的资产负债表上,是属于资产负债表外的融资),即把一项贷款或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视为“商业交易”,作为商业交易来外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