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财政贴息由政府直接下发至贷款银行时: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应收利息(或银行存款科目)

    贷:应付利息

      递延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2、疫情期间财政贴息由政府下发至企业并用于偿还借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财政贴息由政府下发时,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等相关科目进行处理。其中“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