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门。其中《审计相关基础知识》涉及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涉及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审计师考试成绩并非实施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否则判定为考试不合格并无法获得初级审计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