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要求一年考两科。初级会计考试原则上一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会计证,如若只有一科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不保留到下一年。单科考试合格标准为六十分,满分为一百分。

  初级会计考试的报名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即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应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应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