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成绩达到60分合格,试卷满分为100分。高级经济师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报考。
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成绩达到60分合格,试卷满分为100分。高级经济师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