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报考科目《税法一》是税务师五个考试科目之一,其余四个为《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税法一》考查内容包含了税法原理以及我国实体税的九个税种和附加费用的基本政策等。《税法二》主要考察所得税为主的几个实体法税种。《财务与会计》主要包括会计与财务管理两部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主要考察行政法、民商法、刑事监察法等。《涉税服务实务》主要涉及对各项涉税服务业务,和对考生实际业务操作的考查。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后,已明确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更名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