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有一门,为《高级经济实务》,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题型为主观题,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通知可知:对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总分的60%。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满分是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