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如下:
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尽职守,处理会计事务独立、客观、公正。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利益关系,应当规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行审计、会计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和职务。
6、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受到他人影响,客观对待相关事务。
7、执行会计职权时保持诚信,坚守职业操守。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如下:
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尽职守,处理会计事务独立、客观、公正。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利益关系,应当规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行审计、会计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和职务。
6、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受到他人影响,客观对待相关事务。
7、执行会计职权时保持诚信,坚守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