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总分140分,及格分数为84分。初级经济师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各科考试试卷总分140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