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的豁免科目为前九门,包括《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公司法与商法》、《业绩管理》、《税务》、《财务报告》、《审计与认证业务》、《财务管理》。2009年后取得Cpa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以上九门。

  Cpa的豁免科目需视情况而定,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而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也可免予注册会计师部分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