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初级会计考试考的内容《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科目,两个科目合格成绩是60分,满分为100分。两个考试科目需要在1个会计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