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可报考的专业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十种专业。经济师考试分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这三个职称均按上述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其中,初级、中级经济师的考试科目均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经济师的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